经审理查明,2005年3月16日,中邮物流公司向王建出具《收据》。载明,今收到王建财产安全保证金,金额10000元。
2015年11月26日,腾翔公司(甲方)与王建(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主要约定,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自2015年11月26日起至法定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接受甲方安排乙方在劳务承揽场所工作,接受甲方对乙方的管理;乙方在劳务承揽场所的工作期限自乙方在劳务承揽场所上岗之日起,至甲方与业务合作单位签订的《劳务承揽合作协议》到期之日止;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乙方应向甲方索取安排加班的派工单及出勤记录,作为支付乙方加班费或安排乙方补休的依据;乙方实行按甲方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中的工资标准执行等。
2015年12月18日,中邮成*中心...(本文书还有261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