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与被告陈**林、蚌埠市万恒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万恒运输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亳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3日立案后,根据陈**的申请,依法委托安徽公立司法鉴定所对陈**的伤残等级、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进行了司法鉴定。2020年11月17日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甘**,被告陈**林、人保财险亳州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管**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万恒运输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陈**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三被告赔偿医疗费53336.42元、误工费26595.60元、护理费8132.4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140元、营养费2700元、残疾赔偿金23274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8000元、交通费1000元、鉴定费2000元,合计328552.42元。事实与理由:2020年5月5日5时19分许,陈**林驾驶皖k×××××号重型自卸货车沿228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228省道4...(本文书还有238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