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周**与被告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周**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田**、被告黄*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周**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借款40万元及利息(按月利率2%自2017年7月16日起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计算至2020年3月15日止利息为25.6万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4年7月15日,被告黄**原告周**借款40万元,约定月利率2%,按季度支付利息。当日原告向被告转账40万元,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借条。借款后,被告支付利息至2...(本文书还有57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