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河北瑞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金建筑)因与被申请人石家庄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建工)、二审上诉人河北四明升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明升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瑞金建筑申请再审称,一、申请人向原审法院提交了《专业工程分包合同》,被申请。—1—
人对该合同的真实性无异议。被申请人在一审阶段及二审阶段均认可涉案工程系其在四明升光处承包,后又分包给申请人,且申请人已经实际施工且该涉案工程己经实际交付使用。在二审庭审中,被申请人认可四明升光支付给其涉案工程的工程款20万元但该款项至今尚未支付给申请人。四明升光也认可上述事实。申请人所提交的《专业工程分包...(本文书还有110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