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上诉人杨**诉被上诉人南京市规*******不动产行政管理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管理
  • 案例类型:行政裁定书
  • 案号(2020)苏01行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0-11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杨**因诉被上诉人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称南京市规资局)不动产行政管理一案,不服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2020)苏0192行初****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10月25日,杨**就案涉的中蔡2号房屋向原南京市栖霞区国土管理局栖霞国土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并缴纳了过户手续费、变更费、用地管理费。2019年12月21日,杨**向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栖霞分局提交申请,提出:“杨**与哥哥杨*华于1990年5月以父亲杨*明的名义申请建造中蔡2号房屋。1998年政府在办理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时错误将属于杨**的房屋登记办理在杨*华名下。至目前为止,被告仍未履行为其1999年提出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职责,故向被告提出申请,要求被告及时履职”。2020年1月2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栖霞分局作出《关于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事项的回复》(以下称案涉回复),告知杨**,其申请的事项属于不动产转移登记以及办理不...(本文书还有4025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