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原告李*、杜**诉被告赵**、代**、中国人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5)汝民小字第*号
  • 审理程序:其他
  • 审结日期:2015-12
  •  
  • 【案例概要】

    原告李*、杜**诉被告赵**、代芳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二原告于2015年11月26日起诉,本院于2015年11月27日以小额诉讼程序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滕胜利独任审理,于2015年12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杜**、二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辛**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赵**、代芳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杜**诉称,2015年6月14日14时10分许,被告赵**驾驶浙c******号小型普通客车由北向南行驶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由原告杜**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杜**和乘坐人李*受伤,电动车受损。后*原告被送入汝州市骨伤科医院住院治疗。李*被诊断为多发性软组织损伤,共住院10天,花费医疗费3511.05元。杜**被诊断为右跟骨骨折、多发性软组织损伤,共住院10天,花费医疗费4245.52元。该事故经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汝公交认字(2015)第****号交通事故认定...(本文书还有2341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