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刘*与山西灵石***********劳动争议审查与审判监督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劳动争议
  • 案例类型:民事裁定书
  • 案号(2019)晋民申*号
  • 审理程序:再审程序
  • 审结日期:2019-12
  •  
  • 【案例概要】

    再审申请人刘*因与被申请人山西灵石华瀛金泰源煤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晋07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刘*申请再审称,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首先,本案基本事实是:1998年1月1日起至今,再审申请人受雇于被申请人(原工作单位鹿坡岭煤矿与被申请人整合)从事井下工作20年,但至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春节期限期满后,再审申请人于2018年2月23日到被申请人处报道后安排去体检,同月25日申请人准备上班时,被通知原工作已经承包给河南人了,无法安排工作,让申请人转到承包被申请人井下工程的灵石县鹏飞矿山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另有其他工作安排,但要求申请人书面作出“申请人今后如出现职业病与被申请人和灵石县鹏飞矿山工程服务有限公可均无关”的承诺,因再审申请人不同意,被申请人遂令申请人离矿回家,被申请人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人多次要求上班,但至今无果。其次,再审申请人提供五份上岗证,该证上均是被申请人发放,上面都写着...(本文书还有918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