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崔**诉被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缘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崔**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孔**、李**、被告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刘**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计算到2020年9月21日的利息15000元,并要求被告继续自2020年9月22日以100000元为本金按月利率1.5%给付利息至实际偿还完毕之日止;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6年5月,被告因为储存冬天用煤经被告的财务及出纳人员唐晓萍经手在原告处相继借款,2016年借款40000元,约定月利率1...(本文书还有170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