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文山中心支公司、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丘北支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维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丘北分公司(以下简称维西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云26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文山中心支公司、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丘北支公司申请再审称:(一)《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一切险条款》合法适用于本案财产保险合同双方,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本案中,边坡塌方后清除塌方体产生的费用是被保险人为修复保险标的而清理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该费用也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本文书还有66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