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北京艺成园装修设计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太原市中心医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晋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北京艺成园装修设计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再审请求:1.撤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晋01民终****号民事判决以及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2020)晋0107民初****号民事判决;2.改判支持再审申请人的全部诉讼请求;3.一、二审及再审诉讼费用均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原一、二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太原市中心医院迁建项目建筑外装饰工程设计测算说明》不应作为证据使用。
再审申请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后,被申请人才要求山西省太原市建设项目投资评审中心出具说明,该中心于2020年4月24日草草出具《太原市中心医院迁建项目建筑外装饰工程设计测算说明》(以下简称“《测算说...(本文书还有211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