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刘**因与被申请人姜**、孙**、一审被告牡丹江市四道林场、毕**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2017)黑1003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刘**申请再审称,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综上,请求对本案予以再审。
姜**提交意见称,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驳回刘**的再审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再审申请人刘**与被申请人孙**雇佣被申请人姜**等人生产加工锯末子,姜**在工作中受伤,雇主刘**、孙**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原审法院根据责任划分,判决刘*...(本文书还有71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