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朱**因与被申请人黑龙江省医院(以下简称省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朱**申请再审称,原审法院剥夺了其以“当事人的陈述”的方式递交案件发生、升级、激化、极化、后果的诱因、成*、致因之手段诡异、情节严重、性质十分恶劣的原貌与事实真相的新证据的权利,对该新的证据未组织质证,也未作为裁判根据,这些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朱**关于审查一审法院结束司法鉴定程序的公正性及责成一审法院向黑龙江省农垦总医院司法鉴定所索回鉴定材料的诉讼请求,已在一、二审中提出;关于责成一审法院给朱**出具一审第二次开庭同步的开庭笔录复印件及二审法院给省医院下达司法建议书的诉讼请求,在二审上诉时提出,属合情、合理、合法,二审判决以上述四项诉讼请求属于二审期间新增加的诉讼请求为...(本文书还有120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