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李**、广西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0)桂11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0-11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李**因与被上诉人广西贺*市鼎丰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市八步区人民法院(2020)桂110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8月1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李**上诉请求:1.被上诉人退还上诉人货款4380元,被上诉人欺诈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3倍赔偿上诉人13140元(4380×3),合计17520元。2.本案上诉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没有粘贴中文标签足以给消费者造成误导,上诉人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要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消费者,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权可以向经营者提出赔偿请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被上诉人作出行政处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令144...(本文书还有3251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