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份至案发,在新蔡县古吕*滨***小区,由被告人王*购买诈骗使用的软件并招募“水军”,后**被告人王*、王**、王振、王*珠使用潮信聊天软件建立网络赌博群,由“拉手”拉拢赌客参与百家乐赌博,由魏*林、吴**(二人另案处理)等人充当“水军”,被告人王*、王**、王*三人每人每天轮流值班,期间被告人王振顶班。在被告人王*、王**、王*等人建立的百乐门群中,湖北省武汉市居民何某在该群下注百家乐,被告人王*、王**、王*、王振等人通过修改赌博开牌结果等手段,被害人何某通过支**分别转入被告人王振账户7600元,被告人王*账户37400元,被告人王*珠账户5600元,共骗取被害人何某50600元。五被告人将骗取的钱款交由被告人王*统一管理,再由王*给其他被告人分赃。
2020年5、6月份,在新蔡县古吕*滨***小区,由被告人王*购买诈骗使用的软件并招募“水军”,后王*组织被告人王**、王*、王振、王*珠使用潮信聊天软件建立网络百乐门群...(本文书还有303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