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诉被告涂**、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乡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东乡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程其伟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被告涂**、熊**、中国人保东乡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涂**、熊**向原告张*支付残疾赔偿金、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损害赔偿金共计127140.23元。(计算方式详见《原告张*赔偿项目清单》)。2、被告中国人保东乡支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本案三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2020年4月3日上午,被告涂**驾驶赣a×××××的小型汽车,由北向南行驶至京山北路时,与原告张...(本文书还有277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