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与被告淮南市昌成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昌成纸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时*、被告昌成纸业委托诉讼代理人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77099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自起诉之日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款项付清时止;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系被告公司股东之一,被告因经营等需求先后多次从原告处借款。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双方核算被告尚*原告借款177099元。为此,被告为原告出具了《借款余款欠条》一张,明确载明: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本文书还有162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