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与被告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8日立案。
原告张**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230100元及损失(损失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利率计算,自2018年9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8年,被告让原告为其送煤,原告将煤送至被告后,被告收到煤未支付原告款项,给原告出具欠条两份,一张为161100元,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一张是69000...(本文书还有460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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