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本案是否应当中止审理的问题。
上诉人云南矿业公司主张本案应当等待最高法人民法院相关案件的再审审查结果出来后,明确了福建双林公司的股东投资情况,再行解散公司。本院认为,在本案开庭之后,上诉人提出需要等待判决结果的股东出资纠纷案件,已由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4日作出(2020)最高法民申4153号民事裁定书并送达当事人,裁定驳回了云南矿业公司的再审申请,该案裁定结果上诉人云南矿业公司的主张并未得到支持。上诉人另外主张本案要中止审理的行政诉讼相关案件其称已经被驳回起诉。故本案上诉人主张中止审理需要等待结果的其他案件已经有了生效的裁判结果,无需再行等待,上诉人认为本案要中止审理的上诉理由没有事实依据,不能成立,对该上诉请求本院予以驳回。
二、关于本案云南矿业公司是否应当解散的问题...(本文书还有176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