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
被告人罗*东,男,彝族,农民,初中文化,1993年2月**日生,云南省石林县人,住石林县。2013年7月1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石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5日被取保候审。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张**,男,彝族,农民,1990年5月**日生,云南省石林县人,住石林县。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昂红才,男,彝族,农民,1995年3月**日生,云南省石林县人,住石林县。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杨*,男,彝族,农民,1988年3月**日生,云南省石林县人,住石林县。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石检公诉刑诉字(2014)第****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罗*东犯故意伤害罪,于2014年4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1起诉,要求被告人罗*东及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张**、昂红才、杨*赔偿其经济损失。本院受理后,决定合并审理,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5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石林彝...(本文书还有288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