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与被告河南新瀚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牛**、李**、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纪**、张**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要求被告按照约定对房屋户型进行整改,并向原告支付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2、判令被告承担逾期交房违约金235357.92元(暂计至2020年12月25日,2020年12月26日至诉请1履行完毕之日的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计算);3、判令被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承担逾期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金107926.56元(暂计至2020年12月25日,2020年12月26日至被告实际办证之日的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计算);4、判令被告承担因逾期交房造成的租金损失491349.84元(暂计至2020年12月25日,2020年12月26日至诉请1履行完毕之日的租金损失按照当地市场标准计算);5、本案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2017年9月19日,原告李**作为××...(本文书还有230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