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诉被告楚**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原告张**,被告楚**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晁*均到庭参加诉讼。此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垫付的房屋维修费9940元;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7年10月24日,原被告签订《泰威中央公园**号#楼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甲方(原告)将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工程以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被告)施工”。2020年9月份**号楼**号业主姜*华在装修时,发现室内客厅两侧倾斜,两端相差4公分左右**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之后姜*华找到原告,让其解决房屋问题。原告找被告协商房屋维修问题,被告一直推诿不予解决。无奈原告只能向业主姜*华垫付了9940元维修费。该房屋室内客厅顶端倾斜是因被告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因施工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的约定,被告楚**一直不...(本文书还有128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