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原告沧州丰宏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宏公司)与原审被告河北鑫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泉公司)、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黄骅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9日作出(2019)冀0983民初****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华晨公司不服,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20年12月11日作出(2020)冀09民监****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由本院提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本案再审审理过程中,丰宏公司提出,黄骅市人民法院(2019)冀0983民初*...(本文书还有51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