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男,1967年4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蒙古族,职员,现住赤峰市。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鞠**,男,1967年6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汉族,农民,现住赤峰市。
上诉人包头市秉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赤峰中悦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付*、李**、鞠**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2020)内0404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上诉人包头市秉维...(本文书还有48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