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南京国鼎********与国网江苏******************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供用电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裁定书
  • 案号(2020)苏01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0-07
  •  
  • 【案例概要】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09年2月26日,国鼎公司与溧水区供电分公司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约定由溧水区供电分公司向国鼎公司供应普通工业用电,有效期至2014年2月25日止,合同期满前,经供电人、用电人协商对本合同无异议时,双方就本合同的有效期签署备忘录作为合同附件,有效期顺延3年。2019年6月25日,溧水区发改委向溧水区供电分公司出具停电函,载明“根据溧水区人民政府石湫街道办事处来函,现有南京国鼎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存在零散小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现场环境脏乱差、污染扰民严重,请贵公司予以支持,在6月25日上午12点前对该企业上述生产设备进行断电(动力线拆除)……。”溧水区供电分公司收函后,于2019年11月11日对国鼎公司的主要电力设施进行拆除,并停止供电至今。

    一审法院经审查认为,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是平等主体之间发...(本文书还有784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