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谭**与被告人丁*系朋友关系,二人曾在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结算服务的跑分网络平台(指为网络赌博违法资金进行中转刷单,并以此获取佣金的网络平台)被骗。2020年3月,谭**通过网上渠道搭建了名为“汇博”的虚假跑分网站,骗取被害人黄**等四人钱款。同年9月,丁*召集其哥被告人丁翼、朋友被告人陈*共同在丁翼位于牡丹江市东安区家中实施网络诈骗,丁*让谭**通过网上渠道搭建了“汇博”的同名虚假跑分网站,利用“大飞机”网络信息群发程序大量发布为赌博网站进行资金结算赚取佣金的广告信息,继而实施网络诈骗行为。
1.2020年3月3日,被害人黄**在网上看到被告人谭**发布的广告,为赚取佣金在谭**搭建的名为“汇博”的虚假跑分网站注册后,向谭**提供的的中国工商银行卡转账8笔,共计人民币118400元。后谭**陆续通过被告人丁*的银行账户向黄**转账7笔...(本文书还有346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