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郑州北针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针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周**及原审第三人河南金岱中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岳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1)豫0191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5月10日立案后,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针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1)豫0191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驳回周**的诉讼请求。2、一审诉讼费、二审上诉费由周**承担。事实和理由:一、周**已实际享受房价优惠,北针公司收取服务费用合理合法,不是不当得利。北针公司已经举证证明周**参加了北针公司组织的团购活动,北针公司收取的30,000元系团购服务费。一审中,北针公司提交了周**的到访登记表、郑州泰赢房地产咨询代理有...(本文书还有265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