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赵*,女,1972年3月**日出生,汉族,住张**市宣化区。
再审申请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张**宣化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张**宣化石油分公司)因与被申请人赵*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7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中石化张**宣化石油分公司申请再审称,无论被申请人在原河北石油公司六六零四石油管理处开办的劳动服务公司工作,还是之后申请...(本文书还有49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