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谷**诉被告河南银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茂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谷**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郭**,被告银茂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桑**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谷**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确认原、被告签订的《新时代星级花园预售合同书》为无效合同;2、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房价款205000元,赔偿原告购房款一倍的损失205000元,并支付原告以205000元购房款为基数的利息486362.5元(自2008年4月22日起至2021年4月21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自2021年4月22日后的利息仍然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至被告实际将原告购房款返还完毕之日止。事实与理由:2008年4月22日,原、被告签订了《新时代星级花园预售合同书》,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新时代星级花园**号楼**单元**层东南、西南户房屋两套,面积205...(本文书还有212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