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马*(jiama)因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以下简称海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作出的(2020)京01行初****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4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马*(jiama)及其委托代理人马**,被上诉人海淀区民政局的委托代理人崔**、陈**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马*(jiama)向一审法院诉称,其于2018年与吕*在海淀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2019年2月马*(jiama)发现吕*为澳大利亚联邦国籍,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的规定,吕*已丧失中国国籍。因两个外国人在中国无法登记结婚,海淀区民政局未审慎审查吕*信息便作出婚姻登记行为违法。故海淀区民政局为马*(jiama)和吕*办理婚姻登记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例...(本文书还有197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