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埃珂托塑胶有限公司与被告石**、徐*专利权权属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崔**、两被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姚*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将名称为“便携式阅读支架”、专利号为***.1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判归原告所有,被告石**将前述专利权变更给原告。事实和理由:原告为actto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工厂,原告主要从事生产经营计算机产品、计算机周*产品、办公文化用品、各类塑胶制品及其零部件等产品。被告徐*自2013年8月起至2019年8月在原告处工作,担任销售员一职,从2015年开始,徐*负责原告的专利管理工作,工作内容包含:代表原告与专利代理机构联系专利申请事宜、整理专利申请文件,缴纳专利申请相关费用等工作。2017年3月2日,被告徐**明知本案专利产品为原告所设计,且双方具有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利用专利管理工作的便利,将在原告工作期间取...(本文书还有216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