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与被告崔**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黑龙江省东方红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方红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3日立案。
张**诉称,2019年8月22日,张**在崔**处购买12头猪,双方约定价格为14,500元购猪款交付后,双方约定十日后把猪拉走张**按约定日期拉猪时,崔**称因猪瘟疫情,猪全部死亡张**要求崔**返还购猪款,崔**称等年后卖完粮返还购猪款,后张**多次索要无果,故诉至法院东方红人民法院认为,合同纠纷属于特殊地域管辖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被告崔*...(本文书还有56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