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汪**与被告朱**、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十九局)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桦南县法院)于2020年4月16日立案。
汪**诉称,其与朱**是雇佣关系,朱**雇佣汪**在高铁建设施工依兰段干活。2017年7月16日,汪**在干活时被马蜂蜇伤,先后被送到佳木斯二二四医院、哈医大一院治疗,汪**住院期间医疗费朱**已给付。汪**出院后,伤情并未完全康复,现手脚活动受限、语言表达不清。汪**多次向朱**主张继续治疗及住院期间误工费、护理费等其他费用,朱**以各种理由推脱,故汪**诉至法院,要求判决朱**、中铁十九局赔偿其针灸医疗费700元、伙食费3,600元,其他费用待伤...(本文书还有63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