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
上诉人昆明佳谷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钱**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2020)云2901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5月1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昆明佳谷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上诉人在2020年8月31日前向被上诉人支付租金413817元,以及该款项自2019年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双方在《工程机械租赁及土方外运协议书》约定:“3、(1)乙方(钱**)在每月20日上报当月工程量,甲方项目部在当月30日前完成审核上报甲方公司,公司在次月30日前支付进度款项的70%;(2)竣工验收合格后且甲方收到工程款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3)竣工结算跟审计审核后且甲方收到工程款后,付...(本文书还有195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