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马**与被告青海智跃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马**及委托诉讼代理人何**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青海智跃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汪**、郭*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马**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205000元,并承担利息26753元,合计231753元;二、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2017年4月15日,原、被告就大通媒炭交易中心办公楼外墙一体板装修工程施工然订了一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对甲乙双方的工作、工期、质量及验收、工程价款及结算和奖励和违约责任等进行了详细的约定、原告如约进场施工,但因甲万材料不到位,导致乙方窝工,原告仍坚持施工,最终年内通过验收后,原告向被告索要工...(本文书还有264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