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上海雅各布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雅各布公司)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简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0)京73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3月1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查明:
第21180419号“jacobhooy及图(指定颜色)”商标(简称诉争商标,商标图样见附图),由上海雅各布公司于2016年9月1日申请注册,并于2017年11月7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5类消毒剂等商品上,专用期限至2027年11月6日。
雅歌布霍伊有限公司(简称雅歌布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对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以诉争商标的注册违反2014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2014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等规定为由,请求宣告诉争商标无效。
在商标评审阶段,雅歌布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以光盘形式提交):1.雅歌布公司荷兰商业登记证明及中文翻译、互联网上对雅歌布公司及其品牌的介绍;2.雅歌布公司官网信息;3.比荷卢商标注册信息;4.雅歌布公司产品在电商平台上的销售页面;5.产品代理及授权证明;6.产品备案信息;7.雅歌布公司与上海雅各布公司实际控股人的往来邮件、市场报告及上海雅各布公司企业信息;8.作品登记证书;9.其它案件裁定书;10.著作权权利归属协议;11.产品图片等。
国家...(本文书还有597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