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许*因与被申请人李**、宋**、龚**、黄**及一审第三人谭*、博乐市阿热勒托海国营牧场克孜勒加尔村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1)新27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许*申请再审称,原审法院认为诉争土地承包期限与机井及其附属设施使用期限一致,2017年诉争土地被收回后,许*并未提出异议,视为诉争机井及附属设施一并移交,属事实认定错误。诉争机井及其附属设施是许*投资建设,原审法院既然认...(本文书还有53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