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石**,男,1968年5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
再审申请人崔**因与被申请人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2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崔**申请再审称,(一)一、二审判决对现金借款中的60万元不予认定缺乏证据证明,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石**最初是自认收到60万元的现金借款的,一、二审法院...(本文书还有48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