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王**,男,1979年5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
再审申请人陈**因与被申请人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京02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陈**申请再审称,(一)二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有误1.二审判决认为陈**对于100万债权的出借及偿还的证据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是错误的2.二审判决认为王**提交的证据虽然数额、日期不能完全对应,但经对双方提交证据的比较后,就在未查清事实的情况下(先结息后还本),认定王**已还清对陈**的所有欠款及利息,认定事实错误(二)二审判...(本文书还有61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