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李*、郴州市苏************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湘10民终*号
  • 审理程序:其他
  • 审结日期:2021-08
  •  
  • 【案例概要】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廖**,男,1978年7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衡南县。

    上诉人李*因与被上诉人郴州市苏仙区东巴象装饰豪装工厂店(以下简称苏仙区东巴象装饰店)、廖**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2020)湘1003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7月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李*上诉请求:1.对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部分予以纠正;2.撤销一审判决第三、四项;3.改判苏仙区东巴象装饰店向李*支付赔偿款44436.9元,廖**对工程款、材料款89280元以及赔偿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由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一、上诉人已提供证据证明廖**系苏仙区东巴象装饰店的实际经营者,应与苏仙区东巴象装饰店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案涉合同均由郴州市东巴象装饰豪装工厂店与李*签订,郴州市东巴象装饰豪装工厂店为合同签约及履行主体,一审判决遗漏重要事实。案涉预定合同及施工合同均由郴州市东巴象装饰豪装工厂店加盖合同专用章,廖**作为经营者,虽未直接与上诉人签署合同,但是两家店存在经营混同。根据法律规定,廖**授权其员工在案涉合同上加盖郴州市东巴象装饰豪装工厂店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是以郴州市东巴象装饰豪装工厂店的名义签订施工合同。且双方合同履行内容均系廖**出面洽谈和推进,郴州市东巴象装饰豪装工厂店应为签约和履行主体。...(本文书还有5524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