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河南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与被告西安狮航潜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航潜游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河南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被告西安狮航潜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彭*、孙*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河南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诉称,原告与被告在2018年11月29日签订航空客运包机合作协议,合作分销郑州到越南芽庄的旅游包机服务,被告系承运人越南越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包机人,然后交由原告分销,原告用作经营出境旅游使用。该包机线路为郑州-芽庄往返。因2020年1月24日国家文旅部发布通知,国内出境旅游停止。1月28日、1月30日被告未承载原告旅客的情况下,却收取了原告的全部包机费用。原告多次向被告主...(本文书还有258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