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徐*与被告徐**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1年6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徐*及法定代理人许*未到庭,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给付从2018年开始到2021年3月8日期间抚养费38000元;2.要求被告从2021年3月9日起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3.要求被告给付原告从2018年3月至今为止学费的一半19425元;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09年许**被告经人介绍,双方在2009年6月21日登记结婚,2009年12月**日生有一女名叫徐*。2018年1月8日,许**被告离婚,约定原告由许*抚养,被告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同时约定女儿的医疗费、教育费双方各承担一半。从离婚后被告一直没有给付抚养费,所以要求被告从2018年1月8日开始至2021年3月8日给付抚养费38000元,此后每月给付抚...(本文书还有219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