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武穴市殡*****与被告郑**、湖南省娄***************、中国太平****************、郭**、张**、武汉志达*********、中国人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原告武穴市殡葬服务中心与被告郑**、湖南省娄底市武穴游龙二手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望城支公司(以下简称“望城太平洋财保公司”)、郭**、张**、武汉志达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黄石人寿财保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1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武穴市殡葬服务中心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周**与被告望城太平洋财保公司委托的诉讼代理人陈*、被告郭**、张**、武汉志达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张*、被告黄石人寿财保公司委托的诉讼代理人王*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郑**、湖南省娄底市武穴游龙二手车服务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武穴市殡葬服务中心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上述被告赔偿原告维修线路损失20000元;2、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事实和理由:202...(本文书还有380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