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因诉陆良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陆良县大莫古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强制占用土地一案,不服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云03行初****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11月9日受理其上诉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认定,2019年3月7日,甲方县政府分别与乙方陆良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公司)、广西庆桓房地产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招商合同书,由乙方投资开发陆良尼莫古××小镇建设。4月10日,县政府批复同意《大莫古镇尼莫古特色小镇土地收储方案》(以下简称《土地收储方案》)。4月24日,镇政府发布《关于陆良县大莫古镇2019年尼莫古特色小镇项目拟征收土地的通告》(以下简称《拟征收土地通告》),拟将涉及大莫古镇大莫古社区、阿油铺村委会的土地约1093亩征用(面积以实...(本文书还有266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