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华文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文公司)因诉文山市人民政府(原文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协议一案,不服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5日作出的(2020)云26行初****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10月27日受理其上诉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华文公司起诉称,1993年4月24日,华文公司(原云南省民办科技园开发总公司文山腾发边贸公司)与文山县委党校签订《房地产有偿转让合同》,购买了原文山县委党校房地产(坐落于原文山县攀枝花乡红旗村公所,东至文山县奶牛场、南至文山州一中耕地及县经作站耕地、西至文山县良种场公路、北至文山县进修学校,面积17811.47㎡;房屋**幢**号间,共1632㎡;围墙外耕地及空地5114㎡)。1997年1月,其与文山市人民政府达成协议(双方...(本文书还有189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