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沈阳世海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不履行征收补偿职责一案,于2020年10月20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2020年10月20日受理后,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3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沈阳世海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李*,被告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代理人代苏宁、赵*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于2005年在沈阳市××南区××村开发的鹿鸣山庄项目开工建设,共建成别墅**栋,在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出卖了其中的**栋。2006年8月,棋盘山管委会为开发建设需要,以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棋盘山分局、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林业局、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拆迁公告》、《望滨地区地上物及房屋拆迁补偿实施方案》,并通知原告需停止建设并收回已经出卖...(本文书还有210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