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诉被告浙江中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公司)、湖南中瑞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公司)、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2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姜*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沈顺珍、赵*和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3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的委托代理人仇*,被告中盛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被告中瑞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袁**、被告周**的委托代理人张*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诉称,2012年5月中旬,中瑞公司开发的株洲曼哈顿花园**期建设工程施工方负责人周**与原告张**经过协商,由原告张**作为曼哈顿花园**期建设工程使用的工程木方、模板供货商。2012年6月双方签定《模板木方购销合同》。被告在合同中提出了所需工程木方、模板的规格和尺寸,...(本文书还有256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