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简称人保长沙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金寨县恒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金寨恒基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2020)皖1524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2月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人保长沙分公司上诉请求:一、撤销金寨县人民法院(2020)皖1524民初****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依法改判;二、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一、一审法院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来计算受害人张文军的死亡赔偿金是错误的。本案系保险合同纠纷,金寨恒基公司单方与受害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并支付赔偿款,上诉人有权对其赔偿的数额及标准进行核实。该调解协议签订...(本文书还有171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