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肖*、深圳市罗*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公司)、深圳市中昌信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昌信公司)与被上诉人河北廊坊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房公司)、原审被告萧*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冀10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上诉人肖*、罗*公司、中昌信公司上诉中提出一审庭后提交...(本文书还有384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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