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穆**诉被告郑州酒客来品牌策划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穆**委托代理人陈*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郑州酒客来品牌策划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钱**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撤销原、被告签订的《酒客来合作伙伴店经营合同》;2、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款项388017元(其中信息系统费20000元、质保金20000元、货款200000元、投资款76000元**房屋租金72017元)及利息(利息自2020年1月3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主张债权所产生的费用32000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原告经人介绍与被告业务人员洽谈店铺合作事宜。商谈过程中,被告称其已经在郑州金水万运中心室外**楼有一处租期即将届满的店铺正在运营且效益良好,...(本文书还有371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