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黄*因与被上诉人蒋**、原审第三人深圳市万象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桂林万达城分公司、桂林高新万达广场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2019)桂0305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4月2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黄*委托诉讼代理人莫**,被上诉人蒋**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到庭参加诉讼,原审第三人深圳市万象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桂林万达城分公司、桂林高新万达广场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进行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黄*上诉请求:1、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2019)桂030...(本文书还有12353字未显示)